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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12:01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2023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各创业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促就业促创业政策措施,根据省人社规202110怀人社202117和会政办发〔20233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初次创办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离校五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2.2023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户、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

1.离校五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且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脱贫户、农民工及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5人以上就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

1.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标准3000

2.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办费补助标准1000

3.一次性创业补贴商标注册补助标准1000元。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向经营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2023年会同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场所租金补贴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申报商标注册补贴需提供商标注册认定书等资料

5.就业人员名册

受理、审核。经营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并初核,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示

财政核拨。公示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

五、时间要求

申报对象在121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经营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各乡镇签署审核后在1212日下班前将本辖区申报材料统一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人社局审核,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1.2023年会同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

2.XXXX就业人员花名册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7

申报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附件


各乡镇业务咨询电话

序号

乡镇

姓名

职务

电话

1

宝田乡

贺少华

劳保专干

15111513823

2

堡子镇

向宏飚

劳保专干

13677453978

3

地灵乡

林艳

劳保专干

15115192260

4

高椅乡

粟敏

劳保专干

15115274577

5

广坪镇

彭春林

劳保专干

19974559835

6

金竹镇

粟琳

劳保专干

18569760932

7

金子岩

周志刚

劳保专干

17374517162

8

连山乡

梁高旺

劳保专干

15074512547

9

林城镇

蒋其高

劳保专干

15211510687

10

林城镇

于振华

劳保专干

14786582158

11

马鞍镇

龙顺成

劳保专干

13677447813

12

漠滨乡

杨远征

劳保专干

17873864488

13

炮团乡

杨清波

劳保专干

15774279870

14

坪村镇

肖轶敏

劳保专干

19145937295

15

蒲稳乡

伍文

劳保专干

18974555851

16

青朗乡

唐彰

劳保专干

18374511150

17

若水镇

唐俊杰

劳保专干

15507450905

18

沙溪乡

吴凯

劳保专干

18074548286

19

团河镇

肖俊

劳保专干

1667027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