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3 15:13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及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及岗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脱贫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和政策支持
见习期为3-12个月,即见习人员在岗实训、申报补贴的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单位按季申报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三、见习基地的设立标准
1.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组织;
2.申请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信誉和从事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3.申请单位要具有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和见习指导师资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见习指导;
4.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就业见习的岗位,能按照有关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并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和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顺利完成见习任务。
5.自觉遵守有关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见习基地主要职责
1.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岗位,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见习基地应负责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日常管理,负责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
3.见习基地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处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负责通过社保卡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4.对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期考核鉴定,填写《怀化市就业见习人员考核表》并出具书面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技能及工作业绩等。
五、见习基地的申报所需材料
1.《会同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岗位名称、见习数量、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4.见习基地的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5.见习基地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已授牌的就业见习基地仅需于3月15日前上报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以上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复印日期并盖公章。
六、申报地点及要求
申报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
咨询电话:0745-8889003
2025年计划安排见习人员50人,原则上2025年3月15日后不再受理本年度见习基地申报。以上申报认定及相关支持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会同县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3.会同县2024年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表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1
会同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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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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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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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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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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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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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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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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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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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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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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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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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其中企业应有生产规模,近三年来的经营状况,技术力量水平等介绍(此处可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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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情况 |
见习岗位数 |
拟招收人员数 |
见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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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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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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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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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会同县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 单位
乙方: 单位
就业见习基地是为离校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本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大学生”的理念,建立怀化市就业见习基地。通过见习使失业青年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同时为用人单位储备人才创造条件。为确保怀化市就业见习基地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申报条件进行核准,考查乙方所能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见习环境等条件。对符合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支持,组织见习供需交流活动,帮助乙方与毕业生见习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见习补贴的申报、审核及拨付。
(四)甲方对乙方的见习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见习基地给予通报表彰。
二、乙方职责范围
(一)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二)负责见习人员的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管理,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根据甲方的意见,负责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见习人员的见习情况和效果。
(五)见习结束后,由乙方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鉴定,出具见习考核意见。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会同县2025年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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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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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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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见习基地名称 |
单位 性质 |
见习 岗位 |
岗位 类别 |
岗位数量 |
见习待遇 |
岗位要求 |
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见习时长 |
备注 |
1 |
XXX医院 |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单位 |
导诊护士 |
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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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元/月 |
大专以上学历,xx专业 |
会同县林城镇林城大道160号, |
张三,15811111111 |
见习时长必须在3-12个月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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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见习岗位表需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版、一份excel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