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0 11:44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会同县裕兴职业培训学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和《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审批同意注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人社民18110041105号),不再具有办学资质。
特此公告。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