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1 11:04 信息来源: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下半年度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人员
公 示 名 单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稳定就业人员住房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16]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由本人申请→所属社区(单位)初审(公示)→所属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审核→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胡正春等 73户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稳定就业人员符合享受2022年度住房保障条件,现公示如下:
龙林丽 肖天宁 陈冬丽 杨贤柯 张国华 杨主香 林泽久 龙春迎 吴已娥
张美丽 覃 胜 胡玉秀 李兰平 陈勇军 朱建斌 梁 茜 王小金 杨艳霞
杨星星 李小艳 龙安清 李 根 曾秀兰 梁 翔 张秋红 陈连花 龙源江
张秀滨 梁厚雄 唐 波 梁 俊 唐 江 石祖军 舒 芳 石海波 姚远红
张美华 何 新 唐 婷 杨茗慧 粟金玲 梁迎春 胡润红 明清林 宋才明
林晓燕 蒋小梅 印 琪 梁县城 蒋 勇 丁祖欢 石丽军 李菊兰 任德明
刘丽华 杨宏宇 林安定 杨克文 粟华生 兰海波 杨小燕 吴宜兵 黄国林
刘小毛 颜海霞 黄 柯 石修佰 向龙生 林徐锋 唐 标 朱春花 粟明高
赵小明
广大人民对以上住房租赁补贴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以口头或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情况要具体,以便调查落实),反映人或举报人将受法律保护。
受理单位:会同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8823628 13548997758 13974579785
会同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