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10:46 信息来源: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稳定就业人员住房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16]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由本人申请→所属社区(单位)初审(公示)→所属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审核→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魏秀花等46户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稳定就业人员符合享受2023年度住房保障条件,现公示如下:
魏秀花 龙清花 罗祥树 张实 梁顺娥 张小林 杨美平 李满艳 蒋卫平
胡凯斐 冯钰翔 赵爱林 李茂才 谭祥旋 唐庚兰 陈桂梅 杨中均 龙雨丹
王 芳 龙剑锋 林长海 刘嘉丽 张 洲 杨桂军 吴必坤 覃元明 刘金宝
杨四娥 伍绍云 申飞跃 沈钟情 粟 苇 林 洁 海洋乔治 吴贵华 吴金光
龚 维 唐金凤 陈明锋 欧阳效爱 伍明凤 任德明 龙雨丹 曾博林 杨贤柯
梁俊苡
广大人民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以口头或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或举报(反映情况要具体,以便调查落实),反映人或举报人将受法律保护。
受理单位:会同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8823628 13548997758 15226405072
会同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