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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发布时间:2021-11-25 11:1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各类乱收费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涉企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没有法定依据或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超出法定及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收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等行为。

()行业协会商户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各类保证金

  继续收取已取消的保证金或者违规新设保证金项目。

()公路、运管、质监等部门乱收费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电话受理:07458823853

()来人来信举报投诉

三、受理查处流程

()在接到乱收费举报投诉事项后,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对属于我局职能的投诉举报件,由局办公室按业务内容进行分流交办给所属的二级机构单位处理。

()办理单位接到交办件后依据程序开展核查,作出处理。

()在举报投诉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投诉人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四、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工作台账管理

各办理单位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相关材料的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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