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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1 11:29 信息来源: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144号,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38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7条,其中:通知公告21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1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审核纠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逐级审批,完成人工检查和在线纠错后才对外发布。用好网站监测平台,及时整改错误链接、严重表述性错误等问题,加强运维管理。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发布,由会同县政府统一管理运行。2023年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格式内容,完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相应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强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工作流程。实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改进工作:加大对系统各单位培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督促基层政务信息的收集及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