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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17 10:44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农业农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领导解读、专家解读、权威解读、图解解读、视频解读、在线访谈、互动回应、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三条  公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是县农业农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定稿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审阅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三)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对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

第六条  队伍建设。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九条  本制度由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