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8 11:05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6年,《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80号)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45万元,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下达我县项目任务标准面积0.43万亩。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选定服务主体。择优遴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组织,作为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
(三)明确支持环节。本次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1个环节、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3个环节。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中晚稻深翻压茬,面积2570亩,折算标准任务面积0.09万亩;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一是支持油菜旋耕开沟,面积5000亩,折算标准面积0.1575万亩。二是支持油菜一促四防,面积10000亩,折算标准面积0.3万亩。三是支持油菜机收,面积2020亩,折算标准面积0.05252万亩。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
(四)制定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参照各服务环节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和农业生产实际,提出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环节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1)。
(五)明确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直接补给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通过价格优惠让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或8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最终受益。
2.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安排服务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水稻作物补助标准为35元/亩;油菜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5元。各服务环节补助标准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6年9月15日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增服务环节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6年9月—2025年12月20日)
1.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面向县域内外公开择优遴选具备规范化运营资质、专业化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任务。凡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需严格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后续将通过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公平公正的形式开展遴选工作,最终确定的项目服务主体名单、具体服务内容及监督举报电话将通过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本次项目原则上全县单一环节承接服务任务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同时鼓励服务主体跨乡镇统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②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③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④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2.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收费标准(明确市场价与补贴后的实际收费标准)、质检验收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严格按服务合同开展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
3.开展作业服务。服务主体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标准开展作业服务。开展作业服务的机具须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实时上传作业轨迹、面积、时间和清晰有效作业照片等数据到农机作业监测等系统,实现作业过程管理和作业质量监督、作业数据统计等业务全过程监督,提升工作效率。填写《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到户作业单》(附件3),作业单由作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单一环节作业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填写《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量公示表》(附件4),在所作业的村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根据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出示公示证明并加盖公章。
4.开展验收核查。服务主体完成承担项目任务并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向服务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服务主体申请,按不低于总服务面积的30%进行验收核实。(服务作业面积是指服务组织对外服务的作业量,不包括为自己流转的耕地服务的作业量、自己拥有该项服务能力却相互聘请、交叉聘请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作业量和对本县范围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验收核查后,验收人员在《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乡镇验收花名册》(附件5)上签字确认。并在所作业的乡镇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根据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出示公示证明并加盖公章。
乡镇验收通过后,服务主体向县农经站申请抽查复核,现场复核面积比例不低于总服务作业面积的10%。县农经站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现场复核、入户(或电话)调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服务主体上报的材料、服务面积及服务对象进行抽查复核,填写《会同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级复核花名册》(附件6)。县级复核抽查后,由县农经站汇总,将各环节各服务主体服务面积及补助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5.补助资金兑付方面。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服务主体填写《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7),报县农经站审核,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6.总结评价阶段。全年的服务作业完成后,由县农经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在 2026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由县农经站牵头统筹实施,除机插机抛相关工作由县农机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外,其他工作包括制定方案、主体遴选、分配任务、服务质量监测、服务面积抽查、绩效管理、资金兑付、项目总结等均由县农经站负责。县农机事务中心配合做好秸秆粉碎还田+机收、中晚稻深翻压茬、水稻病虫害防控等环节的业务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县农经站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定期调度抽查,指导服务主体项目任务实施,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年底前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机插机抛工作完成后,县农机事务中心要及时提供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明细,县农经站对照资金使用要求核准任务面积并拨付资金。要建立项目实施台账,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相关文件、现场照片、检查验收和宣传培训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留存与归档工作,项目结束后汇编成册,专人专档管理。
(三)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县农经站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要按照“ 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 的要求,及时组织考核验收并足额兑付资金。
(四)严格项目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遴选条件及结果、验收结论、财政补助对象及资金明细等关键信息,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范围必须覆盖项目实施涉及的乡(镇)、村两级,确保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双公示”要求,不仅要在政府网站公示,还要在村级公开栏公示服务主体信息、服务农户名单及补贴明细。
附件:1.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环节服务质量标准
2.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3.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到户作业单
4.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量公示表
5.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乡镇核验花名册
6.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级复核花名册
7.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请表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环节服务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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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环节 |
服务质量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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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稻深翻压茬 |
旋耕深度:一般不低于 10—15厘米;若采用深翻压茬技术,耕深应达到 15—20厘米,确保秸秆被完全埋入耕层;入土率:秸秆和稻茬应充分混入耕层,表面残留率控制在 10% 以下,无明显秸秆集堆或漂浮现象;土效果:做到“短、散、薄、匀”,秸秆与土壤充分混合。 面平整度:耕整后田面应平整,高低差不超过 3—5厘米;漏耕与重耕:漏耕率 ≤2.5%,重耕率 ≤5%;沟底平整:沟底平整,无立垡、无架空,达到“田平、泥烂、草净”的效果;沉实要求:旋耕或深翻后,需保持浅水层沤润1—3天,待土壤沉实后再进行搅浆平地,确保插秧时不壅泥、不下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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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旋耕开沟 |
油菜旋耕开沟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旋耕深度控制在10~15厘米,深浅均匀一致,碎土一次成型;厢面宽度2.0~2.5米,配套厢沟、腰沟、围沟“三沟”,沟直底平壁齐,厢沟深≥25厘米、腰沟深≥30厘米、围沟深≥35厘米,沟宽不小于30厘米,确保三沟相通、排水通畅,田间无渍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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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一促四防 |
施药防治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采用专用机械均匀喷施,无重喷、漏喷,喷透率不低于95%;需在初花期至盛花期完成作业,作业后72小时无雨天影响,最终实现促进生长、防早衰、防菌核病、防高温逼熟、防倒伏,病株率控制在5%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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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机收 |
联合机收总损失率≤8%、菜籽破碎率≤0.5%、含杂率≤6%,秸秆粉碎后长度≤35mm,留茬高度不超2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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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会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环节及
补 助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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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节 |
服务地点 |
服务 面积 (亩) |
市场 价格 (元/亩) |
补助 标准 (元/亩) |
拟补助 金额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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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稻深翻压茬 |
会同县辖区各乡镇 |
2570 |
100 |
35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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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旋耕开沟 |
会同县辖区各乡镇 |
5000 |
120 |
45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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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一促四防 |
会同县辖区各乡镇 |
10000 |
15 |
4.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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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机收 |
会同县辖区各乡镇 |
2020 |
120 |
44.5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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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59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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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项目总补贴资金45万元,实施标准面积0.43万亩;2.实际作业数据如无特殊情况均以北斗监测终端系统为准。
附件3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到户作业单
服务组织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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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服务农户 |
服务环节 |
作业量 (亩) |
服务收费(每亩) |
农户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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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所属乡、村、组 |
市场 价格 |
补贴 标准 |
实际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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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 作业机具型号及识别号(编号):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注:农户将服务内容正式委托村组、服务主体直接与村组联系的,可由村组负责人统一签字,农户名单附后。
附件4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量公示表
服务环节: 服务主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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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对象 |
服务地村、组 |
服务作业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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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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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乡镇验收花名册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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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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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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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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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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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报服务 量(亩) |
核验认定 服务量 (亩) |
农户满意度 (满意/不满意)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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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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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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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乡镇)(盖章):
备注:1.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应及时启动服务验收程序;2.验收一般按环节、按村取相应服务作业量,验收比例不低于30%,以验收认定服务作业量与申报服务作业量的比例,推算总的补助认定服务作业量;3.农户满意度低于90%的,服务补贴在原定标准基础上下调10%,低于70%的,服务补贴按原定标准50%支付。
附件6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级复核花名册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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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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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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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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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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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报服务 作业量 (亩) |
核验认定 作业量 (亩) |
农户满意度 (满意/不满意)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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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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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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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人员签字(盖章):
注:1.核验一般按环节、按区域抽取相应作业量、核验比例不低于10%,以核验认定作业量与服务申报作业量的比例,推算总的补贴认定作业量;2.农户满意度低于90%的,服务补贴在原定标准基础上下调10%,低于70%的,服务补贴按原定标准50%支付。
附件7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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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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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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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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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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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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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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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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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环节 |
申请补贴作业量(亩) |
申请补贴标准(元/亩) |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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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承诺书
我知晓湖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有关规定,已按要求开展相关服务,所提供资料、传输信息、填写的补贴作业量等数据真实准确,现申请拨付服务补助资金。若违反相关规定,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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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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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贴申请表后附服务作业量统计表、乡镇验收表、县级核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