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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2026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14 16:59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2026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6〕34号),本次下达我县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柑橘黄龙病等重大植物疫情、柑橘实蝇及砂皮病、茶树重大病虫害等影响乡村全面振兴及农民增收的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依据《湖南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4〕2号)及《2026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实施方案》(湘植保〔2026〕9号)、《2026年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防控技术方案》(湘植保〔2026〕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厅“虫口夺粮”保丰收及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部署,立足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与要求

(一)柑桔木虱统防统治

1. 强化柑橘黄龙病及柑橘木虱的监测预警,严格按照《柑橘黄龙病监测规范》(GB/T 35333)和《柑橘木虱(亚洲种)监测规范》(GB/T 35334)要求,科学布设不少于3个固定监测点,定期开展系统调查和取样送检。

2. 紧盯柑橘春梢、夏梢、秋梢抽发关键物候期,依据虫情动态精准施策,及时组织开展木虱防控工作。在辖区内全面推进“五统一”联防联控机制,即统一普查、统一时间、统一药剂、统一防治、统一检查防治效果,确保区域协同、步调一致。全县年度柑橘木虱统防统治面积不低于4万亩次,力争统防统治区防治效果较农户自防区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有效压低虫口密度,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柑橘产业安全和果农持续增收。

3. 重点加大对失管果园、零星种植区和已发感病果园的防控力度,坚决防止因果园失管引发木虱大面积暴发和柑橘黄龙病再度传播蔓延。

(二)茶叶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

1. 以茶树重大病虫害为主攻对象,聚力打造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建设1个面积不少于100亩的“生物防治+”技术集成模式示范区,集成应用天敌保护利用、生物农药替代、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区域1000亩以上茶园整体提升防控水平。

2. 深入开展生物防治“进茶园、进基地、进农户”三进行动,通过现场观摩、田间课堂、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组织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专题培训不少于1期,培训茶农50人次以上,着力提升茶农科学防控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柑橘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应急防控药剂采购(19万元)

1. 柑橘木虱防控药剂:选用高氯・吡丙醚、噻虫嗪・虱螨脲、阿维・螺虫酯,针对柑橘不同抽梢发芽阶段开展柑橘木虱防控处置。

2. 柑橘实蝇防控药剂:采购0.1%阿维菌素浓饵剂,用于柑橘实蝇成虫诱杀防控。

3. 柑橘沙皮病防控药剂:采购苯醚甲环唑,开展柑橘沙皮病预防与治理工作。

(二)茶叶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9万元)

1. 采购可降解黄红诱虫板,应用于绿色防控示范片和推广区域,对茶小绿叶蝉、黑刺粉虱、蚜虫、蓟马等主要茶树害虫开展诱杀防治。

2. 采购智能迷向喷雾器,服务 100 亩绿色防控示范片,用于茶小绿叶蝉、灰茶尺蠖的绿色防控作业。

(三)防控检测与宣传推广经费(2万元) 

1. 用于柑橘黄龙病样品送检、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培训、宣传材料制作等支出。

2. 用于茶叶绿色防控技术培训、资料编印及宣传物料制作,推动防控措施入户到园。

三、实施程序

(一)物化补助

严格按照《湘财农〔2024〕2号》及省厅、省站相关文件精神与指导意见,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采购计划须报县级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遇重大病虫害突发等紧急情况,经县级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可特事特办,加快应急物资采购进程。项目单位须加强防控物资管理,根据防治任务和协议约定,及时将药剂、绿色防控产品及设施配发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村组(农户),并健全物资采购、发放手续,建立详细台账,确保账物相符、流向可溯。

(二)作业补助

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确定资金补助规模及方式,严格按照省厅、省站相关文件和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各地须认真核实补助内容及任务量,并对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面积和绿色防控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专业化服务组织或相关服务企业凭《统防统治组织补助确认单》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向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周吉恩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梁丽红为常务副组长,计财股股长、植保植检站站长、经作站站长、乡镇产业专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属地责任,科学制定方案,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守湘财农〔2024〕2号文件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监管,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配合省、市开展资金使用核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督促指导用好项目资金,确保用出实效。

(四)做好项目总结

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充分发挥好省级防疫防控资金效能,做好、做细、做实相关项目,加强宣传培训,认真总结经验,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为增强植保防疫防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安全发挥大的作用。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4日

 

初审:杨泉 复审:梁丽红 终审:周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