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 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0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 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 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有 关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 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粉粹还田+机收 或中晚稻深翻压茬)、水稻病虫害防控社会化服务。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遴选过程透明、规范, 遴选结果客观、公正。

三、遴选对象


会同县内外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 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均可参 加遴选,拥有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农机设备的服务主体优先 承担项目任务。

四、服务组织报名条件

(一)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 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五)因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 农民投诉多而被纳入“黑名单”未满5年的服务主体,不得  参加本次遴选工作。

五、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 理。

六、申报所需材料

①《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一式两 份 ) 。

②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农村部门登记 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环节所需的 机械设备清单(含农机具名称、类型、型号、动力、数量、 原值等基本信息,以及对应的北斗终端编号)、照片和社会


化服务作业人员名单统计表等(租赁他人机械或劳务的,需 提供租赁协议)。

七、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会同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二楼)。联系电话:0745-8822548

附件:1.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评分标准

 

 

会同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服务主体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农机具原值

(万元)

 

服务机具 数量(台)

 

从业人数

 

服务主体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报服务区域

(乡镇村组)

申报服务环节

申报作业量

 

 

 

 

 

 

 

 

 

合计

 

 

 

 

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县农机事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服务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环节填报,本表一式二份,服务主体、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各 一份。

 


附件2:

会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评 分 标 准

 

序号

项目及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服务组   织资质 、 监管及

合规

(25分)

1.注册登记及名录库管理: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 门登记注册,且纳入名录库管理记10分。

2.从业时间:注册时间2年以上,记5分,未满2 年记0分;

3.监管合规:能够接受县农业部门监管,记5分;

4.跨市州服务要求:跨市州主体需在本县设站点、 纳入名录库且在本地正常开展服务2年以上,记5  分,不符合不记分。

 

 

 

 

提供营业执照、监管  承诺书、站点证明、 本地服务合同及名录  库记录复印件。

 

 

2

机械设 备及基 础条件 (25分)

拥有与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机械、设备、作业 场地等,能够满足申报作业量需求,记25分;部  分不满足按比例扣分。

 

 

提供设备台账、购置 发票、场地产权/租赁 证明复印件。

 

 

 

3

 

作业

人员

(20分)

 

配备与服务规模相符的作业人员(含技术资格), 满足服务需求,记20分;人员数量或资质不达标 按比例扣分。

 

 

提供人员名单、资格

证书(如农机操作证、

培训证明)复印件。

 

5

经营

管理

(20分)

 

制度健全:包括近两年服务台账、人员管理、财务 管理、档案管理等,每项5分;

 

提供管理制度文件、 财务报表、会计凭证、 服务台账复印件。

 

 

6

 

社会

评价

(10分)

服务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记2分、获省级以上奖励、

认证证书,每项记3分;获市级以上奖励、认证证 书,每项记2分;获县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 项记1分。最高记10分。

 

提供征信证明、获奖 证书、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文件。

 

合计

 

100分

 

 

 

 

初审:李建新 复审:梁丽红 终审:周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