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9 08:34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许〔2026〕5号
会同县水利局关于
会同县同惠畜牧有限公司2万头生猪育肥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会同县同惠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碧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5MADIHEUOP
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地灵乡(林管站)
本机关于2026年6月2日收到申请人报送的《会同县同惠畜牧有限公司2万头生猪育肥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审批申请、水土保持承诺书及全套报批资料。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及技术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本项目位于会同县地灵乡江边村,地理坐标东经109°37′11.30″、北纬26°44′34.33″,2024年9月经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变更,项目代码:2310-431225-04-01-352440。项目总占地10.22hm²,全部为永久用地;总建筑面积24628㎡,新建5栋育肥舍,配套门卫用房、生活区、配电房、洗消间、环保处理等附属设施,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4万头,常年存栏生猪2万头。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80万元;土石方开挖总量17.37万m³(含表土剥离1.15万m³),土石方回填17.37万m³(含表土回填1.15万m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6月竣工,项目地处湘西南天雷山~雪峰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隶属长江流域。
(一)原则同意《会同县同惠畜牧有限公司2万头生猪育肥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二)核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22hm²。
(三)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四)批复项目设计水平年六项防治控制指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核定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23.3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支水保投资257.58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65.8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22万元。
(六)同意项目划分主体工程区、边坡防护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四大防治分区,主体工程区分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案,落实排水沟、沉沙池、表土保护、边坡植草、临时拦挡、密目覆盖等各项防治工程。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已先行开工建设,建设单位须立即补齐前期缺失临时排水、沉沙、边坡防护等水保工程,剩余土建工程与水土措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二)规范土石方及表土管控。严格按方案完成1.15万m³表土分区剥离、集中围挡防护,后期全部用于绿化回填,建立表土收存、使用台账;项目土石方内部平衡,严禁场外随意弃土。
(三)落实施工期临时防护,按设计修建临时排水沟2526m、临时沉沙池13座、袋装土拦挡380m、洗车槽1座,裸露区域全覆盖密目网7.4hm²。
(四)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时段2025年7月—2026年12月,共计17个月;布设9处监测点位(沉沙池监测6处、侵蚀沟监测3处),配合无人机全域监测,按季度报送监测季报,险情发生7日内报送专项报告,完工后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0.22万元,须在本决定书下达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
(六)严控方案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占地规模、土石方量发生增减超30%,或表土剥离、绿化面积减少30%以上等重大变更,须重新编制水保方案报批。
(七)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法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公示,验收合格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未通过水保验收不得投产运营。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由会同县水利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建设单位须主动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项目未完工的,建设单位需在许可到期前3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延期,本许可自动失效。
会同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