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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同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8-28 11:21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中共会同县水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2日至11月1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会同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农村饮用水保障突出问题巡察。2025年12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巡察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建议精准深刻、指导性强。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坚决杜绝敷衍整改,并将整改工作作为水利中心工作同步推进,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水利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付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专班,全面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并建立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定期调度机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付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全程亲自部署、督办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就亲自领办的整改事项多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导督办,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常态长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阶段性完成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短板,民生兜底功能亟待加强。

1.部分村组未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和乡镇、村组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并积极筹措资金完成了反馈村的小型农村饮水项目。

2.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比较普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和18个乡镇对各村组季节性缺水情况进行了多次排查,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针对受季节性影响水源水量减少、管网破损等现象已筹措资金通过新增水源、新建蓄水池和更换管网等方式实施了110多处小型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全县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供水水质稳定性不足,全过程管控力度有待提升。

3.自来水水质较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部门安排资金针对部分水源水质变化的村组饮水工程采取更换水源方式实施小型供水工程70余处,全力保障饮水水源水质干净和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安排资金实施17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主要通过更换净化设备过滤沙、过滤网,净化消毒药品和安装过滤器等方式提升净化设备效果,全力进一步提升工程水质。

4.净化消毒设备管护功能发挥不足。部分净化设备未得到有效维护,过滤材料到期未进行更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实施了沙溪乡木寨村松冲水厂、木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若水镇孟团水厂水质提升工程等17处水质提升工程,通过净水设备维修、更换过滤材料和增加缓释消毒器等,全力提升水厂供水水质。

5.净化消毒设备管护功能发挥不足。部分净化设备因季节性缺水水压不足导致无法启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通过新建水源等方式增加输水水量、水压,确保净化设备正常使用,稳定发挥净化设备效益。

(三)水费收缴机制不健全,工程长效运维资金缺保障

6.供水不稳定增加水费收缴难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部门针对受季节性影响水源水量减少、管网破损等现象已筹措资金通过新增水源、新建蓄水池和更换管网等方式实施了110多处小型供水工程,供水稳定性得到提升。二是要求各乡镇、村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工程日常巡查和维护,定期开展水源、水池、水厂清理等工作,全力保障群众供水稳定。

7.工程建成后村级组织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水费收缴不到位。部分村供水工程依赖临时管理、缺乏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督促各乡镇和村组按照《会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了管水员和水费收取标准。

8.工程建成后村级组织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水费收缴不到位。部分供水工程水表失准,无法实现计量收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部门在实施各村组小型供水工程过程中将损坏水表进行了更换。二是实施的会同县乡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中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集镇及工程延伸村统一更换智能水表,实现平台收费计量。

9.工程建成后村级组织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水费收缴不到位。收费机制缺失、部分村组从未收缴水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督促各乡镇和村组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水发〔2023〕23号)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张贴并积极宣传到位。并督促相关村落实管护责任,聘请专业管护人员进行日常管护,进行水费收缴用于工程日常运行维护。

(四)运行管护体系不完善,常态化监管能力有待强化。

10.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工程后期管护责任虚化。县水利局未及时、有效地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水发〔2023〕23号)文件精神传达至基层,乡、村两级对饮水工程“谁来管、如何管”概念模糊,“有偿用水”的市场观念未深入人心,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缺乏根本遵循与内生动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已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水发〔2023〕23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各村委会,在公示栏进行张贴并积极宣传“有偿用水”和“节约用水”观念,明确饮水工程管理要求,坚决落实饮水工程管护人员,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按照价格标准计量收取水费,收缴水费用于管护人员工资和日常维护等。

11.部分供水工程在建设和管理的全流程中存在短板。前期勘察设计不科学。部分供水供水区域地势较高,出现水压偏小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部门在饮水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聘请专业设计人员联合乡镇、村组熟悉情况的人员开展现场踏勘,选择合适水源,科学布置管网等,确保前期设计科学合理。二是针对个别村组和群众居住地势较高,集中供水水源无法到达情况,县水利部门通过重新寻找合适水源或增加增压设备方式实施了分散供水工程,全力保障群众供水水量、水压。

12.部分供水工程在建设和管理的全流程中存在短板。施工与质量监管不到位,个别供水工程修建时间久远,蓄水池出现漏水现象。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部门针对重点项目成立了项目法人,明确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现场代表以及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全力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合理加强日常监管等,全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针对小型供水工程,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和乡镇、村组一起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合格安全。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对存在漏水的蓄水池进行了维修,保障工程蓄水,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实施了会同县乡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将全县9个乡镇11个水厂纳入改造范围,新建或改造蓄水池等。

13.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硬件设施老化,运行效能低下;部分工程管网年久老化,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和乡镇进行了多次排查,针对存在管网破损、老化等现象村组安排资金实施了维修改造工程,对原有PVC管道和破损管道重新更换安装PE管网,全力提升工程运行。

14.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个别乡镇基础档案遗失,管护工作失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档案制度,县水利部门农村供水工程资料由专人管理。二是全县农村供水项目完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水利局、项目实施村进行保存,并由各乡镇对各村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规范档案管理。

15.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收支监管机制缺位,个别乡镇对供水工程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要求各乡镇对各村供水工程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收支监管机制,强化日常检查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同时,督促各村强化工程日常管护巡查,强化水费收缴,建立收缴和支出台账,保障工程发挥长效效益。

16.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部分工程日常管护缺位、水源卫生失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对全县农村供水水厂进行排查,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村委及管护人员加强水厂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17.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部分工程因故停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部分设施因水源枯竭已废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各乡镇督促各村加强饮水工程日常管护,明确管护人员,实行有偿供水和计量收费,落实好水费收缴工作,收缴水费明确用于工程管护人员补贴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工程长效运行。二是针对水源枯竭工程,县水利部门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新建水源、管网延伸等方式实施110余处小型供水工程,恢复原饮水工程作用,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18.部分村管护不到位,影响工程作用。薪酬保障不健全,保障不足,导致“无人愿管,空缺难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联合乡镇督促相关村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召开会议明确管护人员,实行有偿供水和计量收费,落实好水费收缴工作,收缴水费明确用于工程管护人员补贴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提升管护人员积极性,实行“以水养水”,确保工程运行长效。

19.其他工程施工时未妥善处置管网。在其他部门实施工程建设中存在破坏供水工程管网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各乡镇、村进行了沟通,要求对在其供水管网埋设区域范围实施其他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提醒,保障供水管网安全。二是对发现破坏管网的情况要求由施工单位对破坏管网进行维修恢复。

20.其他工程施工时未妥善处置管网。部分供水主管网在公路扩建等线性工程建设中,未能同步规划、迁移地下管网,将其直接浇筑于道路结构层中,影响未来维护、抢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已和县交通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在建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以后涉及公路建设中存在管网埋设的情况双方进行沟通,防止管网破坏和影响未来维护。

21.存在竣工工程“建而不用”的闲置现象。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已建成闲置工程进行了排查,积极争取资金实施了会同县乡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将全县9个乡镇11个水厂纳入改造范围,并对集镇周边村组纳入会同县乡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集镇水厂延伸范围,进一步恢复和提升工程运行效能。二是对个别水压不够区域安装了压泵设备,保障供水正常。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针对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成效,将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让群众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8823072

 

中共会同县水利局党组

2026年8月28日

初审:会同县水利局 复审:会同县水利局 终审:会同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