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6 08:56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与林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2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决策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制定了《会同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会同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转发了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确保执法规范透明。探索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体现执法温度。
2.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制定《会同县林业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并根据该清单制订了“行政检查计划”,认真落实“扫码入企”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检查,全年开展“扫码入企”行政检查24家(次)企业。
3.优化监管与审批服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全部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填报并发布,实现标准化、透明化办理。明确各个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法律依据、所需提交的材料、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和办理地点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林业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县统一部署,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对上年度执法考试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执法考试的人员,予以证件收回,共收回或注销执法证件76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合规。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与监督规定,抓好行政复议提出答复书以及意见书、建议书办理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维持处理决定,维持率100%。
2.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制度。全年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席庭审2次。
3.健全行政调解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横向、纵向联络协调,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努力化解争议,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年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有力打击了破坏林业资源的犯罪行为。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6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通过宣传栏、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将法律法规送到林区、企业和群众身边。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研讨等法律服务,参与出庭应诉2次,为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法律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林业案件的能力尚有欠缺。
2.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完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仍有待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需进一步精准、统一。“扫码入企”等制度的落实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创新性不足。宣传方式相对传统,运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有待提升,针对林农、涉林企业等特定群体的普法不够深入。
4.执法效能面临现实挑战。在野生动物保护、林木采伐监管等领域,面临执法手段有限、技术装备不足、跨部门协同机制不畅等困难,影响执法效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部分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的程序性要求认识不足,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2.普法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投入的资源和方式方法有限,难以完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
3.基层林业执法工作面广线长,受制于编制、经费等因素,执法资源配备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联动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并将其作为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合同签订等,坚持合法性审查前置,并最终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强化督察问责。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执法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推动应议、应诉及问题整改。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已按规定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化法治学习。持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创新培训形式,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适用和实操能力。
2.聚焦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强化执法过程“全链条”监管。探索推行林业领域“扫码入企”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3.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增强普法实效。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推广通俗易懂的普法产品。深入开展送“法律进林区、进企业”活动,针对盗伐滥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
4.健全协同联动体系,破解执法难题。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两法衔接”长效机制。逐步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提升科技化执法水平。
5.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谈判、复杂遗留问题处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流程法律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重大法治事件或情况。
会同县林业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