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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会同县林业局是政府主管林业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工企业发展、林地征占用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资产评估、林权登记及换发证等工作,同时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内设机构 8个,为:办公室、造林股、资源林政股、法制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下设二级机构28个,为:山林调纠办公室、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木材管理站)、林业产业化办公室、林地林权管理站、林业产权交易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18个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连山综合林场、县苗圃。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会同县林业局单位本级以及18个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连山综合林场、县苗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同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为5229.95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为4538.91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691.04万元,增幅为15%。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2、加大了林业森林培育资金投入。

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772.6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559.72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212.91万元,增幅为4.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林业森林培育资金支出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229.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77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81万元、项目支出1789.8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457.32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数为4772.63万元,按功能分类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农林水支出4663.13万元(其中扶贫26.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5229.95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为4538.91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691.04万元,增幅为15%。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2、加大了林业森林培育资金投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72.6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559.72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212.91万元,增幅为4.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林业森林培育资金支出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4772.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559.72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212.91万元,增幅为4.6%。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2、加大了林业森林培育资金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72.63万元,按功能分类分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2%,公共安全支出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8%,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农林水支出4663.13万元(其中扶贫26.28万元)占总支出的98%,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72.63万元,年初预算29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81万元,年初预算2541万元,增加44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62.6,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2.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2690.57万元,占总支出的90%,公用经费支出292.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数决算数为26.68万元,与去年支出决算数相比较减少2.8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99.5万相比较减少72.82万元,减幅73% 。全年“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99.5万元内,并逐年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69.5万元,决算22.64万元,减少46.86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30万元,决算4.04万元,减少25.9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由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组成。公务用车保有量七台,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62批次,接待700人,接待支出4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9.9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24万元,比2017年1069.70万元减少777.46万元,降低74.68%。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员工节约意识,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62.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会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