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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1:22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会同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林业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业局办公楼3楼,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8118,电子邮箱346605145@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林业局网站中共发布信息71条,其中:通知公告54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9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相关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局按《会同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把政务信息公开与考核目标相结合。明确将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与单位和各股室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未建设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逐步完善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目标,强化工作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仍然存在公开不及时;二是公开信息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作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时效性,做好公开信息及时;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目录应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