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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农工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5:34 信息来源:会同县审计局

通〔20255

会同县审计局关于会同县农工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资产、负债、损益及

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会同县农工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202569日起,对你公司2022年至2024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本公司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会同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唐灵芝担任,副组长由粟泽丽担任,成员包括肖天宁(主审)杨清友梁博胜、唐经丽、吴宗韩(廉政监督员)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会同县审计局

202564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458822557


附件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