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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审计局关于对会同县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 14:40 信息来源:会同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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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审计局关于对会同县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湖南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我派出审计组202598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会同县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单位。审计采用定期跟踪方式,审计范围为项目筹备之日起至20251114日止请予以配合,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跟踪审计组由会同县审计局人员组成,组长唐昌沛任,成员包括(主审)、浩、肖天宁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3.资料需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