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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20 10:03 信息来源: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

关于《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必要性

第一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需要。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21656号)的文件要求,需出台旅游发展奖励激励办法,对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强化对重点旅游市县和A级景区游客量和旅游收入的考核,形成大抓旅游的良好格局;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215号)的文件要求,需切实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怀化生态文化旅游产品品质,扩大怀化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特望我县出台《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助推地区旅游发展的切实需要。《办法》旨在激发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者创新活力,提升服务品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旅游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充分调动全县上下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实现文化强县、旅游富民的目标贡献力量。

二、起草过程

(一)在立项审查阶段,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调研分析,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调研走访阶段,我深入基层,咨询众多文化旅游企业及从业者,通过洽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果表明,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文旅企业活力不高等问题。对此,我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将其纳入奖补办法中,以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办法》已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在线上及线下广泛征求企业家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且已在“会同文旅”公众号进行公示,对收集的部分意见建议进行采纳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对制定《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县文旅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就如何完善《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充分考虑了县的文化旅游资源和发展现状。例如针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针对自然风光和民俗特色,制定了旅游景区奖励措施针对文化旅游融合和新业态培育取得成效的企业或项目,给予额外奖励和支持

(二)《办法》除参考本省的政策外,我局还进一步学习总结了多地经验,以便《办法》提升适用性及效能。例如参考《2023年贵州省“引客入黔”团队旅游及营销奖励办法》《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石台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等。

(三)《会同县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草案经过近4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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