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15:3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会同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邮编:418300
联系电话:0745-8850589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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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会同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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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会同县坪村镇、堡子镇、马鞍镇、金竹镇、广坪镇、若水镇、团河镇等7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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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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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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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6651㎡,均采用“调节组合池(泵池、细格栅、调节池、沉砂池、储泥池)+A2/O一体化处理工艺(含紫外消毒)”,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坪村镇500m³/d、堡子镇500m³/d、马鞍镇200m³/d、金竹镇200m³/d、广坪镇400m³/d、若水镇 200m³/d、团河镇300m³/d,污水管网总长度分别为坪村镇2875m、堡子镇2848m、马鞍镇2488m、金竹镇3380m、广坪镇2903m、若水镇2933m、金竹镇2939m,并配套建设有配电间-在线监测室(坪村镇、堡子镇)、取样井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565.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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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或处置、运输车辆物料加盖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废水防渗、防腐蚀处理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营运期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及臭气厂界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4、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对提升泵、搅拌机、细格栅、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限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紫外线消毒灯管、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送会同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污泥定期用吸污车收集外运至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处理,最终与会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起送至会同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