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5 09:4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主要支流渠水会同县王家坪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邮编:418300
联系电话:0745-8850589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项目名称 |
湖南省会同县蓑衣塘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连山乡 |
建设单位 |
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健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总投资1452.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渠的渠道防渗衬砌、建筑物改造及其配套工程,工程管理设施建设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或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管理,施工现场安装遮挡设施;定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场、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扬尘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定期养护;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未利用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水分离池浮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计划外占地;施工污染物随意倾倒堆弃;合理安排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工程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监管,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达标处理,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渠道水质。 6.开展环境监测。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7.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