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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30 10:0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你公司拟在怀化市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阳湾团建设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本次改扩建项目位于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阳湾团矿区内,不新增占地,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保留利用原有厂区主体结构、部分管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在原有处理规模基础上,扩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至2400m3/d,优化提升整体处理工艺采用“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新建集水池、一体化处理设备、清水池、药剂制备及投加系统、提升及输送水泵、在线监测室、固体药剂储存区等工艺建(构)筑物与设备,并配套新建电气、自控等辅助工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

、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以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建材覆盖、车辆限速等方式控制;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清运,可回收部分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矿区固废管理要求妥善处置;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方式降噪。

2、加强矿井涌水防治。运营期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矿井涌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一级标准,锡、锑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及其修改单标准,铊参照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8 96-2021)排入田案冲小溪,再由田案冲小溪汇入瓦石坛溪,最后汇入清水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农作物或植被肥料,不外排。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对水泵、风机等水处理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m³),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站污泥随产随运,直接送入选厂配套的尾矿库安全填埋,无需在污水处理站暂存,不设置临时暂存点,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中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五、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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