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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3:32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49号,邮编:418300,电话:0745-88505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生态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73政务信息,其中机构信息1条,通知公告57条,环境监测信息7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完成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认真做好环评信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信息公开等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严格按照保密规范要求走好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未建设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逐步完善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担任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股、站、队、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细化责任目标,强化工作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内容深度与覆盖面不足,环境监测、监管等关键领域信息发布不够全面详尽。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赖网站,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机制不健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民沟通渠道有待拓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与应对能力需提前夯实。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开目录,以更直观形式发布专业数据,提升实用性和可读性。

二是拓展优化公开平台,在维护好网站主渠道的同时,积极研究利用政务新媒体,增强发布时效与互动性,扩大受众覆盖面。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对重要政策配套多形式解读材料,健全公众意见征集、反馈与公开机制,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内部受理、答复流程,加强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申请。

五是强化保障与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并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确保改进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