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4 10:51 信息来源: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会同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设现代化新会同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县级部门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并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全县范围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检查。
(二)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按规定开展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外的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纳入重点计划执法的企业,原则上对应一个计划执法主体,其他执法主体不得对其开展执法检查。
(三)抓好县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年度内县局重点执法企业42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3家,工贸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不少于24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家,工贸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0家。专项执法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范畴的企业随机抽选确定。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减监督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及时调整(各行业具体计划见附件)。
(四)严控监督检查频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精神,年度内除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外,其他对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设定检查频次上限,其中,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不得超过4次,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企业不得超过2次,对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其他企业不超过1次。
检查频次设定之外的监督检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投诉线索,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力推动“打非治违”,依法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一般事故处罚案件,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依法推进“行刑衔接”。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特别是高风险作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三、案件办理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涉企监督检查扫码登记制度。坚持依法执法,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案件审理、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应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对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时段监督,有效防范执法违法问题。压实监督检查责任,实施计划内的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本级负责立案查处,不得向乡镇应急管理执法大队移交、交办。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决定,不得交由或委托乡镇应急管理执法大队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股室务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省市县对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要求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着力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成效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施线上执法。严格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下发的《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要求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强化以案释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三)强化执法监督。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要监督指导乡镇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确保省市县执法计划有效对接,避免多头重复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政策法规股要对本级执法案件实行全覆盖法制审核;要以线上监督、线下监督和联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过程、全链条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质有效落实。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推动执法与服务有效融合。
附件:1.2026年度会同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
全监督检查计划
2.2026年会同县矿山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2026年工贸行业督查计划
4.2026年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清单
附件1
2026年度会同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
会同县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8家,其中:加油站24家,甲醇经营企业1家,氧气经营企业1家,油库1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不带储存设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88个;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6家。
二、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对辖区内11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店(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二)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检查。
(三)对辖区内6家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根据执法对象类型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辖区内119家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对同一环节涉及其他多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企业实施联合检查。
(一)重点监督检查频次及检查时间。由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119家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年检查2次,检查完成时间为上、下半年各1次,对辖区内6家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每年检查1次,年底前完成检查。
(二)重点时段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开展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家。
(三)执法保障。应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执法检查。安全监管执法必须的装备、专业设备和工作经费,应保障到位。
附件2
2026年度会同县矿山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 、全县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非煤矿山9家,其中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2家,证照过期停产非煤矿山企业7家(其中地下矿山3家,露天矿山4家);正常生产尾矿库1 座。
二 、监督检查对象
(一)重点监督检查。共3家,分别是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尾矿库、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新漠滨金矿。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2家,第一二季度1家、第三四季度1家。
(三)重点时段(包含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国庆、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对生产矿山、尾矿库开展监督检查。对长期停产非煤矿山进行安全巡查。根据省应急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 、重点监督检查完成时间
一、二季度: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尾矿库、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新漠滨金矿。
三、四季度: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尾矿库、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新漠滨金矿。
附件3
2026年度工贸行业督查计划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重点督查工贸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工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一 、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烟草和商贸等工贸八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共78家,其中:冶金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家;有色行业规模以上企业0家;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0家;商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4家;轻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0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家;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6家;烟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家。
二 、督查对象
(一)重点督查。共8家,分别是会同宝田茶业有限公司、湖南博嘉魔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肆季超市有限公司、会同隆诚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会同县裕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会同县凯润建材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 的方式抽查企业不少于6家次。
(三)重点时段督查。在春节、国庆、暑期等重点时段,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县应安办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三、重点督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会同宝田茶业有限公司、湖南博嘉魔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季度:会同肆季超市有限公司、会同隆诚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季度: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
四季度:会同县裕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会同县凯润建材有限公司。
附件4
2026年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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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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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非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3家: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坳金矿阳湾团矿区尾矿库、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新漠滨金矿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矿山企业2家。(现有2家)×100% |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教育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每半年均检查1次; 2.“双随机、一公开”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1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 |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工贸安全监管股 |
否 |
检查类型:重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2 |
对工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8家:会同宝田茶业有限公司、湖南博嘉魔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肆季超市有限公司、会同隆诚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会同县裕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会同县凯润建材有限公司。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企业6家。(现有78家-重点检查数8家)×8.5% |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每个季度2家; 2.“双随机、一公开”全年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 的方式抽查企业不少于6家次(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 |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 |
否 |
检查类型:重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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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28家:会同县城门加油站、会同县坪村加油站、会同县马鞍加油站、中石化堡子加油站、中石化大石板加油站、中石化大桥加油站、中石化团河加油站、中石化广坪加油站、中石化会同油库、联兴工业气体充装站、会同县国泰加油站、会同县朗江加油站、会同县连山加油站、中石油城中加油站、中石油鑫源加油站、中石油环南加油站、会同县黄茅加油站、会同县农机加油站、会同县鲁冲加油站、会同县岩头加油站、会同县漠滨加油站、会同县洒溪加油站、中石化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会同团河加油站、怀化晟昱贸易有限公司、会同县航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高速会同服务区东加油站。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8家。(现有28家)×11%. |
重点检查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年检查2次,检查完成时间为上、下半年各1次,对辖区内6家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每年检查1次,年底前完成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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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 |
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监管股 |
否 |
检查类型:重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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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烟花爆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3家:会同县泽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县雄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会同县金环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13家。(现有批发企业和零售店91家-重点检查3家)×11%. |
重点检查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新建改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每个季度1家。 2.“双随机一公开”每个季度检查10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原则控制在2次以内 |
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监管股 |
否 |
检查类型:重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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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检查频次按照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整改复查不计入频次内。 2.专项检查采取一事一报。 3.触发式检查不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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