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06 11:10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1、会同县广业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案

2022年04月24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广业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已超期未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2、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案

2022年04月29日,我局接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湘特检怀化分院函〔2022〕第30号关于报送特种设备重大问题的函,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一台正在使用的承压蒸汽锅炉已超期未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3、会同县江南竹筷厂使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案

2022年05月26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江南竹筷厂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场内使用的叉车)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