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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21 16:22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1、会同县人民医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且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 年3月30日,我局接到市局转省局《关于切实加强锅炉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局在湖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锅炉数据统计分析中,发现会同县人民医院一台电热蒸汽发生器的使用状态为“安装告知中”,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人民医院电热蒸汽发生器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供应消毒室安装有一台电热蒸汽发生器,于2019年1月购买并于2019年3月3日办理了安装告知后,使用至今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且未经定期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会同济世医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会同济世医院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医院的一台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依法向会同济世医院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会同济世医院于2022年4月24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会同济世医院压力容器进行复查时发现,特种设备仍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会同明发医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会同明发医院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医院的一台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依法向会同济世医院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会同明发医院于2022年5月7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会同明发医院正在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院仍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4、奥特朗博电梯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2年6月2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奥特朗博电梯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会同工作站负责维保的林城花园小区电梯进行检查,根据5月21日维保记录,监察人员依法调取该小区当天电梯24小时监控录像,发现该维保公司维保人员两个小时内完成13台电梯的维保,电梯一直处于运行状态均未停梯维保,维保人员只到电梯内填写了电梯维保日期后并离开,维保记录上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确认签字。该公司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