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6 08:17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5年11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抽检样品不合格1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情况:
1、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朗江学校采购的姜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以上不合格食品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复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品流向、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改,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