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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按期检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6:41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按期检定的通告

各社会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

为保障会同县电动汽车充电计量准确可靠,维护充电贸易结算公平公正和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等规定,现对会同县范围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范围

直接面向社会(国网运营除外)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法定要求

(一)检定周期

充电桩新安装投入运营前完成首次检定;首次检定后在用充电桩每3年进行1次周期检定。检定有效期到期前应当及时重新申请检定。

(二)合规要求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不得对外营业使用。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充电桩计量器具使用、维护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充电桩量值准确可靠。

(三)CCC 认证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 年第50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新出厂、新销售、新投运的充电桩应当取得 CCC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未取得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办理流程

(一)备案预约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充电桩进行备案管理,并协助企业向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确定检定时间(到期前3个月),企业通过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E-QS计量检定系统https://psp.e-cqs.cn/casServer/login?service=https://psp.e-cqs.cn/egov/info-imanage-image.html?itemId=jlqjxt&code=90000&tacsaccess=1&flag=false填报信息完成检定预约。

县局备案联系人:首明 18707450900

市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人:刘友良18907457982

(二)现场配合

法定检定机构上门检定,运营企业应当配合提供设备及检定条件,安排专人协助检定工作。

(三)结果确认

检定合格的充电桩投入运营;检定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并积极整改,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四、监督检查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充电桩运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伪造或冒用检定证书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充电桩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初审: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审: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终审: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