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5 11:21 信息来源: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受国家局委托,省局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的抽检人员对会同县瑞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野生砖茶(规格:1000g/包,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8日)和高山原叶金花茯茶规格:(400g/包,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8日)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会同县瑞春茶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会同县瑞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以上两个批次不合格野生砖茶和高山原叶金花茯茶和100包,货值7000元,全部销售给会同县野生茶叶店,获利760元,召回数为野生砖茶93包,高山原叶金花茯茶96包。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积极采取进行整改和召回,在生产中无主关故意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会同县瑞春茶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0元;2、罚款10000元整上缴国库。两项合计10760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