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5 17:42 信息来源: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股室、直属机构:
现将《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民生领域
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要求,聚焦民生领域,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聚焦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监管责任最重,党中央关心、老百姓烦心的突出问题,强监管,严执法,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会同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工作目标
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和“看家本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选准切入点,重拳出击、严管重罚,查处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大要案件,做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以强大的执法效果,保障我县市场秩序持续良性发展。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接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其中第九、十项为本局“自选动作”):
(一)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出“瘦肉精”的肉类、重金属超标大米、不合格砖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辣条、不合格包装饮用水、铝超标油条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二)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三)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电线电缆。(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四)生产销售伪劣儿童玩具(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五)中介、社团机构“乱收费"。(按照省局“铁拳”行动交叉检查方案,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六)翻新“黑气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七)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八)“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广告监督管理股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九)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十)房地产、培训机构等领域违法虚假广告。(广告监督管理股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要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聚焦民生领域,确定本地案件查办重点,做到行业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违法行为具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县局成立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粟武军任组长,龙清、陈志军、黄松、张平辉、唐山为副组长,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文件起草、组织协调、过程督导、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完善督促激励措施。通过交叉检查、分片督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重大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大队、中队及股室,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大案化小、小案化无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确保“铁拳”行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强化区域协查联办。牢固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查办个案要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外地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协查回复。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规定已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调代罚”“依罚代刑”。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非刑事违法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处罚。要充分发挥联动效应,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四)做好案件统计报送。建立典型案件和重要线索报送制度,至2021年11月30日前,违法行为整治牵头单位、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至少上报2起查办的典型案件及1-2条重要线索,报送“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办公室。各单位办结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随时报送。6月10日前,违法行为整治牵头单位、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联系人报至“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办公室;6月22日、8月31日前,各所分别报送第二、三季度案件查办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12月6日前,报送2021年“铁拳”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2022年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联系人:综合执法大队 唐碧玉;联系电话:18890653315;报送邮箱地址:1109423121@qq.com。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