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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会)市监罚决字〔2024〕9号

发布时间:2024-09-11 10:59 信息来源: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会)市监罚决字〔20249

当事人: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靖州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9******0K6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田*

营业场所: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异溪南路236号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承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交叉互查的通知》,委托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我县进行特种设备安全交叉检查。20241月24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陪同溆浦县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同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门诊1#(登记证编号:梯11湘NO1462(18))、住院大楼1#(登记证编号:梯11湘NO1570(19))、住院大楼2#(登记证编号:梯11湘NO1571(19))轿厢内粘贴的《电梯维保公示卡》和《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记录本》维保记录时间均为“2024年1月4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15天做一次维护保养)已超出半月维保时间5天。

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会)市特令〔2024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上述三台电梯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129日,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与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有《电梯(扶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明确当事人必须按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定期对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保期限为202368日至202467日止,保养金额3200元/年/台。2024年1月24日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及时对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会)市特令〔2024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当事人在检查当日下午对门诊1#、住院大楼1#和住院大楼2#三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负责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证据二、20241月24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陪同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作的《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一份,证据照片6张,证明当事人14日进行电梯维保半月后未按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电梯定期维保的事实;

证据三、20241月24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会)市监特令〔2024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我局责令其立即整改的事实;

证据四、2024126日,当事人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杨松华是受当事人负责人全权委托负责处理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梯维保相关事宜和被授权委托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证据五、202412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的其文件湘怀凯诚202205号《任命书》及站组维保人员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下载杨松华龙康祥彭家宝周献辉特种设备资格证信息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人事任命杨松华为会同站组长和站组维保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事实;

证据六、2024126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设在会同站组长杨松华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证据七、202422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诊一楼消防控制室调取当事人(门诊电梯1#时间段:2024年01月24日 星期三 15:19:00至15:20:59、住院部电梯1#时间段:2024年01月24日 星期三 15:32:00至15:34:00和住院部电梯2#时间段:2024年01月24日 星期三 15:32:00至15:34:00)电梯维保视频监控,并制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一份,现场拍摄提取照片7张,录制光盘一个,证明当事人对涉案的三台电梯积极整改的事实。

证据八、202424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李建军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李建军基本情况以及其电话提醒当事人至检查当日仍未按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电梯维保的事实;

证据九、202424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彭家宝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彭家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份,证明当事人会同站维保人员彭家宝负责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梯维护保养,其未按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对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涉案电梯进行维保事实;

证据十、202424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台电梯《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专业记录本》、《电梯维保公示卡》复印件三份共15张,证明在检查当日当事人立即对涉案的三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积极整改的事实。

2024年3月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会市监罚告字〔2024〕9号)《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质证意见。

以上证据均系本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得,均已查证属实,本局予以采信。

案件性质:

当事人未按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   要说明的事项: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整改主动消除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很短,社会影响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第十三条第二项“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和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九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第五十条的处罚依据对应裁量基准1“从轻情形:无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或者涉及电梯数量 3 台以下的;或者无社会影响或影响较小的裁量幅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少于 3.7 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会同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行,账号:1914011629200016640)。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第一款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处罚决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4311

本文书一式        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