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6 09:03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镇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进一步宣传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调解涉及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赡养、抚养、扶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工作,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妇女联合会、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建立的马鞍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婚调委”)。婚调委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何 婷
副主任:杨海娟
成 员:佘万中、粟海群、韩 卫、龙建民、佘庭和、黄 英、田 丽、唐会艳、12个村(居)妇联主席(粟爱华、龙秀香、粟高玉、蒋会娇、张凤梅、杨春花、张菊香、龙飞娥、袁小燕、梁小华、窦珍元、梁小梅)。
婚调委下设办公室,由杨海娟同志负责做好婚姻调解日常工作。
中共马鞍镇委员会
马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