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6 16:22 信息来源:会同县沙溪乡
关于会同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湘车改〔2020〕1号)精神,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现实行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经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4年 3月 5 日公开采购,确定会同县安捷汽车租赁公司为供应商,从 2024年 3月 25 日起将为我县各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2.服务期限:2024年 3月 25 日至 2025年 3月 24 日。
二、租赁流程
1.凡因公务活动需租用车辆的,用车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并填写《会同县公务出行租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在县公车平台无法提供保障的情况下,县公车平台通过系统将用车信息推送至会同县安捷汽车租赁公司(简称安捷公司),安捷公司再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派车并提供用车服务。
2.费用结算方式:用车完毕后,安捷公司向用车单位提供用车相关明细,再向各用车单位收取费用。各单位用车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审批表和用车记录明细作为报账凭证,审批表交县公车办备案。
三、车辆租赁价格:
序号 |
车型 |
价格(小计) |
备注 |
|
起步价 (元/天) |
每公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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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座轿车 |
150 |
2.0元/公里 |
按日计算,租车价格=起步价+行驶公里数*每公里价格,食宿费除外。出车 4小时内起步价按半天计算(80元)、大于等于 4个小时小于 24小时按一天计算。 |
2 |
5座 SUV车 |
150 |
2.36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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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座 SUV车 |
150 |
2.5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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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座 MPV车 |
150 |
2.79元/公里 |
1.以上价格已含司机工资、油费、过路费和税金;不包含食宿费。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2.以上价格为当天往返计价标准,如车辆当天不能返回,结算时间点为当天 24:00。
3.其他车型另行商议计价。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长期、固定租赁车辆。
2.公务出行租赁车辆应遵循保障、节俭、效率、安全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廉洁型机关相关要求,从严控制租车数。
五、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会同县安捷汽车租赁公司
联系人:石芝红
联系方式:0745-8852989
会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