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0 10:52 信息来源:会同县高椅乡
高椅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高椅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工作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结合辖区实际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巩固2024年成效基础上实现新突破。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5次班子会专门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法治人才短缺、法治政府建设等实际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督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深化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纳入“三会一课”、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核心内容,制定《2025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通过专题讲座、线上课程、案例研讨等形式开展全员学法,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两委”干部,切实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建强法治队伍。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审核、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1.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做到应审必审、应议必议。
2.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涵盖政策文件、财政收支、民生服务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落实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可回溯管理;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标准。
2.规范执法行为。梳理完善各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处罚幅度,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将跨部门、跨领域的检查事项整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引导企业、群众自觉守法。
3.严格依法执法。针对性开展多领域执法检查,全年累计检查企业生产加工厂6次、烟花爆竹经营点24次、学校卫生院10次,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8处;开展禁捕执法专项行动3次,清理违规船只、竹排共计50余艘,所有隐患均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涉企检查频次,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涉企行政检查总量较上年同比明显下降,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优化辖区营商环境。针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形成有力震慑。2025年8月高椅古村4A创建期间,发现有村民在古村核心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住房,乡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安排乡执法大队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同步联动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该违建进行拆除,将违法建设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保障古村保护及4A创建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10月巡查中发现有村民将渡口招呼站改建为住房的违法行为,乡党委、政府迅速部署,安排乡执法大队下达拆除整改通知,并组织乡执法大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依法对该违法设施予以拆除、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上两起专项执法行动,严格遵循执法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依法履职,既有效阻止了违法建设行为的持续发生,也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1.打造特色宣传品牌。培养“法律明白人”,在12个村各配备1名专职法治宣传员,依托村微信群、“村村响”大喇叭开展法治常识宣传;利用赶集日、传统节日开展“法治赶大集”“送法进万家”活动15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2.聚焦重点群体普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行动,每学期到高椅乡芙蓉学校开展法治课4节,覆盖师生600余人次,内容涵盖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安全等;针对企业经营主体开展“法治护航企业发展”专题宣传,解读涉企优惠政策、劳动合同法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融入基层治理场景。在乡综治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法治宣传角,摆放法律书籍;结合“平安夜巡”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在夜间巡逻时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知晓率。
1.强化排查化解效能。建立“乡综治中心+村调解室+网格员”三级排查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排查各类纠纷83起,成功调解81起,未发生民转刑、群体性事件。
2.推动多元联动调解。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律顾问建立“警调衔接”“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化解复杂纠纷,提升调解专业性。明确各自职责,司法所负责法治引导和调解协调,派出所负责前期介入和秩序维护,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形成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3.加强重点人群帮扶管控。接管矫正对象2名,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人,对辖区12名安置帮教对象(含2名重点对象)建立档案,分类开展帮教,安排专人跟踪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降低再犯罪风险,筑牢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1.强化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典型案例指导制度。
2.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力度。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严禁随意性、选择性执法,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执纪监督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领导干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
3.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专业法律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着力打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2025年,为顺利推进高椅古村4A级景区创建工作,高椅乡成立由乡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的“4A创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班”,专班每周与景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及施工方对接矛盾纠纷调处事宜,每处工程施工前,专班成员联合村“两委”提前排查纠纷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源头防范,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同年,乡司法所、签约法律顾问主动靠前,为雪峰楠竹加工厂、高椅贡米加工车间等辖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助力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部分村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工作推进不均衡,偏远村法治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法治宣传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仍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
受宏观经济形势趋紧、财政压力较大影响,法治政府建设专业人员还不够,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低,面对专业性较强的执法任务时,专业能力存在短板;投入经费还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完善,部分检测设备不全,影响执法效率。
法律顾问服务覆盖不足,偏远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不便;公共法律服务类型单一,特殊群体个性化服务欠缺,均衡性和可及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对象、内容有短板,新业态宣传覆盖不够,偏远地区普法力量薄弱;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进一步推进全面普法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普法宣传格局,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针对群众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普法活动,用典型案例增强法治认同。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继续完善基层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机制,完善重大基层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建设,帮助各村落实依法决策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基层文件管理
继续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关,未经规定程序和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发布施行,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公布,加大备案后的法律审查力度。继续加大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基层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各村的重要信息,完善各村的信息公开平台配套建设。
(四)进一步抓好法治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全乡机关干部、各村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五)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分管领导落实整改,并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各级监督机制,严查违法、不作为等行为,有效提高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效能。
(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确保严格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各项工作。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