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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分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新一届班子成员)

发布时间:2026-08-21 17:43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炮发〔20261

中共炮团侗族苗族乡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炮团侗族苗族乡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分工安排》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乡直机关各单位

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调整炮团侗族苗族乡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

                                中共炮团侗族苗族乡委员会

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6615


一、党政领导分工安排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民政、审计、经济、金融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蒋秀亮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乡村振兴、财政等工作及处理书记委托的其他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林正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政法工作(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公共安全、法治政府、扫黑除恶斗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冯一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全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蒋丽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主管组织工作,分管党建、人事、绩效考核、共青团、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于凡森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主管应急与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防汛备汛、森林防火、食品安全、交管、消防安全;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魏凤姣副乡长、妇联主席、联合工会主席

分管办公室(政府工作)、统计和档案管理、民政、妇联、工会、文教卫、农保、医保、政务服务、就业服务、招商引资、商务、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和改革、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通、邮政、烟草、盐务、石油、知识产权、市场监督管理、地震、供销、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杨水长副乡长

分管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动物防疫、禁捕退捕、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危房改造、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移民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级调研员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实事、科协、老干等工作;负责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石应煌:一级主任科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协管乡村振兴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乡村振兴专干,负责综合执法、乡村振兴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清廉建设、巡察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辉:负责禁毒、集镇整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敏: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武装、信访、法治建设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权晋:党建办工作人员、团委书记,负责人事、团委、科协、绩效考核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芳:人事专干,负责人事、党建、组织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沛伯:财政所所长(财政所负责人),政府会计、工会会计、票据管理员、会计档案管理、资金监管、惠农惠民补贴系统录入员,负责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满:财政所工作人员,政府出纳、工会出纳、村账出纳、惠农惠民补贴系统审核员,负责工会、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鑫: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经管、村账会计、妇联、文教、政务服务,负责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清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干,负责人大、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农保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茂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水利(集镇自来水)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其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后勤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后勤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汉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人居环境、新能源基地建设、产业发展(中药材)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鹏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职司机(湘N3258F),负责水利(巡河、山塘水库巡查以及其他水利工作)、集镇整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华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应急、集镇整治、食品安全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柏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负责应急(协助应急工作负责报灾)、交通安全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家武:经济和生态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应急、消防安全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学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乡村振兴专干,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秀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林业、森防、图斑核查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农技、农机、水利、生态环境、医保、防汛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经济和生态事务中心主任,负责畜牧、集镇整治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华寿:经济和生态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春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平安建设、禁毒、未保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平安建设、禁毒、未保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沛霖: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人居环境、厕改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负责林业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海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兼司机(湘NQU362),负责住建、库区移民、集镇整治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纪检专干,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军:乡自然资源所所长,主持乡自然资源所全面工作,负责国土、住建、危改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国土、住建、危改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贤丽:司法所所长,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祥:计生专干、统计专干、政协专干,负责计生、办公室、后勤、招商引资、统战、民族宗教、政协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档案管理、统计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华昌:禁毒社工,负责禁毒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明正:民政社工,负责民政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梦瑶:司法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建辉:派出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小燕:派出所辅警,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初审:胡敏 复审:刘祥 终审:魏凤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