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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0 11:36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主管: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认真执行乡村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乡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7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977.68万元,与2018年1179.72万元相比,减少202.03万元,减少17.13%,主要是因为2018年增加了少数民族20周年乡庆拨款收入,2019年无该项收入。
  2019年度支出总计993.86万元。与2018年1489.91万元相比,减少496.05万元,减少33.29%,主要是因为2018年增加了少数民族20周年乡庆支出,2019年无该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32万元,占85.5%;其他收入141.36万元,占1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05万元,占71.7%;项目支出280.81万元,占2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6.32万元,与2018年838.72万元相比,减少2.4万元,减少0.29%,主要是因为压缩了拨款。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2.5万元,与2018年1148.92万元相比,减少296.42万元,减少25.80%,主要是因为2019年无乡庆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与2018年852.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42万元,减少25.80%,主要是因为2019年无乡庆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70万元,占49.35%;国防支出0.95万元,占0.11%;公共安全支出15.36万元,占1.8%;教育支出0.90万元,占0.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万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6.88万元,占0.81%;农林水支出387.79万元,占45.49%;交通运输支出5.42万元,占0.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万元,占1.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22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与上年2.86万元相比增加1.49万元,增长52.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了2018年遗留的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与上年10.03万元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0.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原林业服务中心一台车辆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由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组成。其中:
1、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3个、来宾520人次。
 3、公务用车2辆,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32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836.32万元,差额0万元。因机构改革,原林业服务中心从2019年8月纳入乡政府管理,人员增加3人,增加1台车辆开支。
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乡村经济得到了较好发展,安全生产、民调工作排名靠前。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1.54万元;开支培训费0.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