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1 11:33 信息来源:会同县宝田侗族苗族乡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干部职工分工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蒋 毅 党政办公室主任、人大专干、宣传专干、政协专干。负责乡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政府会议记录等工作,做好乡人大、宣传、政协
王爱玉 党建办公室主任、人居环境整治专干。负责乡党建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党委会议记录,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黄 刚 乡纪委副书记。完成乡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杨 波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综治维稳专干、信访维稳专干、禁毒专干。负责社会治安、综治维稳、信访维稳、禁毒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张益文 财政所所长、人居环境整治专干。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政府会计。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张 培 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政府出纳、村账出纳、惠农补贴信息维护、经管站工作。
石熙文 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做好乡村振兴、调解110相关工作,协助平安建设工作。
姚利金 民政助理员、妇联专干、国安专干。负责做好民政、妇联、国安日常工作。
刘钇江 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
王珞珺 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做好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二、事业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杨小宁 自然资源所所长、综合执法队队员、应急办人员。主持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石沅松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消防队长、应急专干。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黄 扬 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组织人事专干、统战专干、民宗专干。主持便民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统战、民宗工作。
蒋飞龙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综合执法队队员、应急办人员。主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全面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闫韦先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主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
杨文森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武装专干。主持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工作、负责武装相关工作。
粟永军 消防队副队长、应急管理职员、综合执法队队员、人居环境整治专干。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救援工作,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贺少华 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劳保专干、农保农合专干。负责劳动保障日常工作及农保农合工作。
张志标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经管专干、应急办人员、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日常工作和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及林业部门其他对口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粟向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农机专干、人居环境整治专干、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机补贴和监管工作。
游美荣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人居环境整治专干、后扶易地搬迁专干。负责人居环境整治、易地搬迁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办工作。
王势勇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农业服务专干、集体经济发展专干、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日常工作、农业农村对口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做好茶旅项目建设。
龙泽连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人居环境整治专干、林业矛盾纠纷调解专干。负责应急、人居环境整治、林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做好茶旅项目建设。
周早生 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公车湘N27556驾驶和日常保养。
张才水 林业矛盾纠纷调解专干、旺田村乡派驻村工作队员。做好林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并协助旺田村日常工作。
蔡光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业专干、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林业站全面工作、协助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谌海波 纪检专干。负责纪检相关工作。
龙海波 后勤工作人员。负责食堂日常工作,协助后勤工作。
唐小艳 卫健专干、人居环境整治专干。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及卫健部门其它对口工作,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张建成 动物防疫专干、人居环境整治专干、综合执法队队员、应急办工作人员。负责动物防疫站日常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陈勇杰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国土、住建相关工作。
粟钰琴 党政办公室秘书、统计专干、档案专干、市场监督专干。负责党政办日常工作,党内法规、统计、档案、市场监督日常工作,协助平安建设工作。
宋昕育 团委书记、文化专干、网络意识形态专干、改厕专干、危房改造专干。负责团委、文化广播管理、网络意识形态、改厕、危改相关日常工作,协助人大、宣传工作。
杨槟宇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负责人居环境整治、易地搬迁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办工作。
张 赓 民政办社工。负责民政工作、协助林业办证。
闫宏佳 禁毒办社工。负责禁毒工作,协助综治工作。
注:所有干部职工除做好上述本职日常工作之外,还需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