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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子岩侗族苗族乡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09:17 信息来源: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

关于印发《金子岩侗族苗族乡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卫生院、乡直机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免费产前筛查的各项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金子岩侗族苗族乡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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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岩乡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降低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人口领发2015〕3号)、怀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提高我产前筛查率,完善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和干预体系,做到应查尽查,降低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高风险孕妇接受诊断干预率达80%以上。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1、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金子岩乡户籍或夫妻双方非会金子岩乡籍但在金子岩乡居住半年以上。

2、女方怀孕15-20+6周。

(二)服务内容

与产前筛查技术相关的产前咨询、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标本采集、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高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三、服务原则

(一)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产前筛查要充分尊重孕妇个人意愿选择,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筛查。

(二)属地服务原则。户籍人口孕妇原则上在辖区指定的筛查机构接受免费的产前筛查;流动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孕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指定的筛查采血机构接受免费产前筛查。

四、服务流程

(一)职责

1、各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

3、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妇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机构职责

严格按照《湖南省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宣教和咨询服务。做好产前筛查告知和血样采集、保存、递送,高风险召回,妥善保存筛查资料,每月统计筛查人数、筛查结果、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如实填写统计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主题宣传日等媒介,牵头组织对免费产前筛查的意义及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在机构醒目的地方张贴宣传挂图,制定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发放给老百姓,使老百姓更多地了解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主动参与筛查。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督,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