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0 15:50 信息来源: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
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乡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人员情况:公务员34人;事业编44人,社工3名,“三支一扶”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数960.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66万元,减少4.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0.94万元,减少43.66万元,减少4.3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公共财政补助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数96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0.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66万元,减少4.35%;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03.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万元;公用经费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2万元,减少13.67%;项目支出21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66万元。
支出减少原因:工资福利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45.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15.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本级安心基层和专项办公等经费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安心基层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每月的安心基层补贴;辅警和三支一扶人员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辅警和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100.76万元,主要用于检查和宣传开支、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加16.0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6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0.4万元,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129.0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64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维修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办公用房是使用的是会同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面积为432.23个平方米,本单位无新增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6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18万元,项目支出215.76万元。目标任务: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统筹制定区域发展决策和建设规划,推动本乡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