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7 10:39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编号:075
类别:发改
自还沙给河6年以来,河道环境有所改善,百姓评价较好,但河沙销售呈现垄断状态,政府监管处于真空状态,致使售价居高不下,百姓难以承受,怨声不断。自整治河沙开采以来,原王家坪、金子岩、沙溪、长寨、团河、若水,六个乡镇民用沙主要来自广源、金田两个规模沙场,因沙场产量有限,河沙一直处于卖方市场,售价高。洪江市河沙50元每方,我区50元每吨(折合90元每方)。现洪江河沙90元每方,我区90元每吨(折合162元每方),加运费合180元每方。现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机,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涉农扶贫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河沙用量明显加大,因原料价格居高,百姓难以承受,矛盾日益激化。
特建议县政府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河沙销售监管:
1、加强监管,进行宏观调控;
2、实行竞争机制,合法增加市场;
3、进行体制改革,政府入股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