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4 15:59 信息来源:会同县信访局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信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化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要求融入分管领域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建立法治建设台账,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12名干部参加全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开展信访法治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 。将法治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举办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2次,覆盖乡镇、县直单位信访工作人员200余人次,持续规范信访业务办理流程。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1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案件调解,为信访工作提供专业法治支撑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每季度公示一件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切实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公示公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坚持源头预防法治化,不断夯实信访基层基础。一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完善“三张清单”,依托综治中心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妥善就地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下访走访,切实将问题化解在萌芽,人员稳定在当地。三是着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宣传培训。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及《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2次,参加国家信访局视频培训1次,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5月份集中开展全省第八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同时结合会同手工柴火月饼文化旅游节、2025湖南省油菜花节会同分会场活动等,开展生动有趣的法治化宣传。
(二)坚持受理办理法治化,持续推进重复信访治理。一是严格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谋划部署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对重点件进行了“双交办”,做到“一案一策一专班一抓到底”,逐一进行“过筛子”销号,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积案,中央、省、市交办重复信访全部上报化解。二是持续强化督导问效。科学有效开展督查指导,常态化进行案卷评查和回头看。2025年,下发全县信访工作情况通报10次,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函11份,提醒函24份,提示函40份。三是高质量办理巡视交办信访。配合县委认真做好中央第三巡视组转交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交办、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办结交办信访事项。
(三)坚持维护秩序法治化,全面守牢信访工作底线。一是巩固拓展“三三四”信访工作法。充分发挥“三长”联动、“三源”共治、“四级接访机制”作用。二是持续强化信访维稳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疏导教育体系,扎实做好特殊时间节点信访维稳保障,圆满完成全国及省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双向规范”工作要求。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诉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信访秩序。
三、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源头治理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矛盾纠纷排查不够深入,对潜在的信访风险识别能力不足,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多为显性问题,隐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源头治理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民生政策出台前风险评估不够充分,执行中存在“一刀切”现象,容易引发新的信访问题。
(二)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发放资料、集中宣讲为主,针对性和吸引力不强,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依然存在。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不够精准,尤其是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法治教育缺乏有效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转变其思想观念。
(三)干部法治能力仍需加强。部分信访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不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时,释法析理不够透彻,导致群众对处理结果不理解、不认可。信访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稍显滞后,难以快速适应新形势下信访法治化工作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专题学习研讨,持续开展信访法治化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学习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
(二)强化源头治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细化排查单元,提升排查精准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强信访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严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信访问题发生。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完善“接诉即办”机制,提升现场化解率,减少信访增量。
(三)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实体化解水平。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程序,统一办理标准和文书格式,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针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破解复杂信访问题化解难题。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信访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法治信访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线上问答等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重点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曝光缠访闹访违法行为,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鲜明导向 。
(五)健全监督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体系,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四应四不”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