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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取证、复审、考试、培训及检验检测办理流程方式

发布时间:2026-07-09 18:27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取证、复审、考试、培训及检验检测办理流程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使用的“一告知、一检验、两有证”

一告知: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前需要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网上告知后去设备使用地办理告知手续。(《特设法》第二十三条)

一检验: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新安装的设备要经过监督检验、在用设备要定期检验)。(《特设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

两有证:是指使用登记证和作业人员证。设备要办理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设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办理流程:

(一)、携带《营业执照》(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资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出厂资料(含产品数据表、设备采购发票)、安装单位资质,到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办理安装告知;

(二)、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1.新安装完毕后的设备向湖南省特检院怀化分院(2299158)申请监督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2.未按期进行使用登记的设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如无,联系湖南省特检院怀化分院(2299158)申请定期检验,其中:叉车车辆进行检验时,需要叉车操作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携带上述材料,到怀化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以下简称发证部门)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取证。电话:0745-2213211

二、特种设备检验申报电话:湖南省特检院0745-2299158。 

三、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报名需准备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2份(锅炉司炉工、安全管理人员需高中以上学历)、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培训请联系湖南省特检院怀化分院,根据电话内容提示的方法进行操作,并参加考试。

2.考试分电脑机考和实操考试,合格后可委托考核机构申请领取证件,也可自行准备上述资料到发证部门窗口申请。

3.复审续证,作业人员证在有效期一个月前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证件“聘用记录”页需使用单位盖章并出具以下模板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