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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主体申报上一年度年报和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 08:36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每年的1-6月,是市场主体申报上一年年报的时间,请广大工商个体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手机、电脑平台,或直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申报上一年度的年报,逾期不报,将会被主经营异常状态,将有损您的信用度,并将会有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2、 5月1日起将执行国家最新的《失信行为纠正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的行处处罚最短公示期由3个月调至为一年,最短公示期满一年后方可进行信用修复申请,请涉及此4个领域的处罚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在5月1日前完成信用修复,收到请回复!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