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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09:3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2-033675
  • 文号:会政函〔2022〕76号
  • 统一登记号:HTDR-2022-000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7-09-05
  • 签署日期:2022-09-05
  • 登记日期:2022-09-05
  • 所属机构:会同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县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2022-09-05
  • 公开责任部门:会同县人民政府

HTDR-2022-00013                  会政函〔2022〕76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实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建房等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

做到五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禁止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三、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

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的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花、油菜,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耕地行为

对自2020年7月3日以来顶风作案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对2020年9月10日后耕地“非农化”、2020年11月4日后耕地“非粮化”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农村村民在禁止建房区域建房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建房、未依据审批要求建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组织拆除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有奖举报

(一)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例顶风作案的、乱占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200元一次性奖励;举报一例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一次性奖励举报一例破坏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1000元一次性奖励。奖金直接打卡发放,力举报人严格保密。

(二)信函举报寄至“会同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3室)。举报电话 0745-8822368(会同县自然资源局)、0745-8823760(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5月25日印发的《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的通告》(会政函〔202250)同时废止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23

农林牧副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