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民生类

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高考期间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5:49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4-017530
  • 文号:会政函〔2024〕28号
  • 统一登记号:HTDR-2024-00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9-05-31
  • 签署日期:2024-05-31
  • 登记日期:2024-05-31
  • 所属机构:会同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2024-05-31
  • 公开责任部门:会同县人民政府

HTDR-2024-00001            会政函202428

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高考期间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

2024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高考期间(6月1日-6月9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环境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城建项目应严格文明施工,不得损坏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各建筑工地每晚20: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进行超标排放噪声的装修活动。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KTV、影院、网吧、茶馆等文化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声。

五、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等进行露天娱乐活动时超标排放噪声。

六、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娱乐等活动时,禁止超标排放噪声。

七、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6月7日-6月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对雷鸣湾大桥东侧滨江大道至滨江大道与S318线交汇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46月1日起施行。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245月31


民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