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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洪水电站蓄水至正常水位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14 14:2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洪水电站蓄水至正常水位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该《通告》的必要性

小洪电站是会同县及怀化市重点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8月底开工,在会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已完成规划批准的245m正常蓄水位高程以下移民安置各项工作2022年4月完成了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验收,5月25日通过省水利厅验收,2022年6月6日怀化市水利局印发了《湖南省会同县小洪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245m)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现小洪水电站计划蓄水至正常水位245m高程警示和预告可能引起发生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提高库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库区及影响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蓄水顺利进行,制定该《通告》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2022年6月初,水利局启动了《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洪水电站蓄水至正常水位的通告》的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县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最终形成《通告》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该《通告》在2020年发布的《关于小洪水电站242m高程下闸蓄水的通告》基础上增加3m蓄水高程2020年因245m蓄水高程的库区移民等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小洪水电站未能蓄水至正常水位,当时蓄水至242m,现相关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已完成,且已办理相关验收手续,蓄水至正常水位的条件已成熟

2.《通告》中“蓄水期间严禁在淹没区、影响区航行和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245m高程以下淹没区及影响区交通道路上通行”的内容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依据,系参考“参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前坪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洛政通〔2020〕1号)二、蓄水期间相关要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淹没影响范围和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水上交通、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逗留或从事其他对库区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并提前撤离生产经营设施及设备”,结合实际(1.水库蓄水后,由于库水位抬升改变了库区内的应力状态,会使得库内构造受力状态也发生变化,可能诱发地震。2.水库水位抬升,浸泡岸坡坡脚,使得岸坡的安全系数降低,甚至发生滑动,产生滑坡。总之,由于水库蓄水,会导致库区范围内在静水压力,渗透力等应力的改变,从而可能诱发多种灾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要加强水库淹没区及影响区的管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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