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17:1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会同县革命烈士、现役军人等有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顺应优
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保障我县革命烈士、军人等有关人员子女入学和升学。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湖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精神,我局制定《会同县革命烈士、现役军人等有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随着时代的变迁,国家制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双拥工作作为军地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样有必要进一步根据各地实际进行优化。对于革命烈士、现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子女教育优待势必须要制定一个更具体更符合我县实际的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革命烈士、现役军人指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及消防救援人员。
(二)教育优待指的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不包含高等教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