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9 08:15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部分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预防调控就业形势的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2、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
3、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4、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12个行政股室:办公室、人事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规划财务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基金监察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5个股级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工档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下设3个二级机构: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本级人员情况:现有行政编制13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21个,实有在职人数34人,离退休人员24人,遗属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6.16万元,收入较去年426.33万元增加69.83万元,增加16 %。
收入增加原因: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16万元,支出较去年426.33万元增加69.83万元,增加1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37万元,比上年预算296.23万元增加89.68万元,增加34 %;公用经费72.61万元,比上年预算56.92万元增加了15.69万元,增加27 %;项目支出71.2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8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支出减少原因:主要原因为基础绩效、事业编制人员交通补贴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24.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1.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非税征收成本3.9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劳动宾馆日常管理维护、租金收入需缴纳的税款;人事考试专项经费48.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等;年度考核记事手册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记事手册的印刷;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6.40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维护、日常管理运行;信息化建设及劳动执法经费4.80万千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执法办案及信息化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15.69万元,增加27 %。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交通补贴纳入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8.50万元,无增减变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72.61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维修维护费4.8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万35.31万元(含交通补贴28.31万元),党建、小康、综治维稳工作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用房2254平方米,固定资产登记在本单位。
本年度新增资产46.58万元,视频会议系统35.93万元,通用设备2.20万元,家具用具8.45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6万元,项目支出71.20万元。目标任务: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预防调控就业形势的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化管理人事档案;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做好日常管理维护、收缴租金并缴纳税款。
2023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