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7 00:00 信息来源:
道路普通货运营运车辆注销公告
根据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怀市运管运法函[2017]137号)关于清理全市三级协同系统运政数据的通知,我县截止到2017年12月28日共有179台因车辆技术等级超期180天以上、车辆年审超期24个月以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见附件1),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对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请经营户主自公告之日起,将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交回至会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附件1: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表
会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