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13: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
①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②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其分工;
③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④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工作信息;
⑤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人事信息。
2.其它类
①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②县政府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具体网址:http://www.huitong.gov.cn/huitong/c117999/bzz_index2020.shtml,本机关当面受理点: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745-8782406。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行政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由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答复申请,受理机构为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会同县堡子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电话:0745-8782406
邮政编码:4183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会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见附件)。
《会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可以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tong.gov.cn/)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下用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会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电子邮箱,由相应单位的办公室受理。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会同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见附件)。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会同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45—8852600
地址:会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邮编:41839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